該法案由得克薩斯州共和党參議員泰得・克魯茲 (Ted Cruz)、明尼蘇達州民主党參議員艾米・克洛布徹 (Amy Klobuchar) 和康涅狄格州民主党參議員理乍得・布盧門撒爾 (Richard Blumenthal) 共同發起。美國國會正在審議幾個旨在限制大型科技公司權力的立法提案 ,這是最激進的法案之一。
這項《數字廣告競爭與透明度法案》(Competition and Transparency in Digital Advertising Act) 將禁止每年處理超過 200 億美元數字廣告交易的公司參與數字廣告生態系統的多個部分,這將直接影響谷歌公司。谷歌在連接在線廣告買家和賣家的每一個環節上都佔據着主導地位,它運營着幫助企業銷售和購買廣告的工具,以及幫助拍賣行或交易所進行交易的工具。根據該法案,谷歌不能繼續從事所有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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