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最新消息顯示,迅雷已經發佈全員郵件,稱經公司決定,即日起暫停於菲在迅雷集團的一切工作職務。
內部糾紛
據雷鋒網此前報道,11月28日,迅雷發佈公告稱,迅雷金融、迅雷易貸、迅雷小遊戲、迅雷愛交易系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的業務,並非迅雷集團旗下業務。迅雷已正式撤銷品牌和商標授權,並要求其全面停止對迅雷商標的任何使用。
而隨後,迅雷金融發佈公告稱,迅雷大數據和迅雷金融,其字號名依法註冊,受法律保護,不存在撤回品牌一說,今後仍將以迅雷大數據和迅雷金融標識開展業務。
不過,11月28日晚間,迅雷官方微博發佈公告表示,迅雷大數據旗下的業務因其金融屬性帶來的風險和迅雷缺乏監管渠道,迅雷集團收回品牌授權是對用戶和股東的保護行為。而迅雷集團經調查發現,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中存在多處顯失公平的項目,迅雷集團正在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迅雷集團的合法權益、保障股東及用戶利益。
據雷鋒網了解,今日(11月29日)的公告解釋稱,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內容包括:
迅雷的義務包含需要每天、無償的、免費的提供3000萬的迅雷UV流量給到迅雷大數據公司,按照每個UV20-30元的行業均價,3000萬UV 的價值相當於6-9億元,這意味着迅雷集團每天需要都要給迅雷大數據公司價值6億到9億的流量。
與此同時,迅雷集團對迅雷大數據公司給予單方面品牌授權,授權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都免費的並且終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以迅雷名義從事任何事情,並且可以不通過迅雷的知曉、不給迅雷以董事會席位。與此同時,迅雷占股下降至28.77%,並失去董事會席位。
然而,公告稱,對於上述內容,迅雷都並不知曉,也未被告知。並且,需要指出的是,該不平等條款是在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於菲在擔任迅雷法務部負責人過程中籤署。
迅雷查證:涉嫌違規操作及利益輸送
公告指出,根據目前迅雷大數據公司的股權結構,於菲當時為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兼迅雷法務負責人、迅雷政府關係負責人,卻同時對迅雷大數據公司有非常大的控制權和利益關係。
而根據公開資料,相關利益企業天津市相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最大股東是於菲,於菲個人持股達到66.67%,不只如此,該合夥企業的GP天津葆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也是於菲100%控股的企業,即天津市相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30%迅雷大數據公司投票權均由於菲實際控制。
而另外一家股東企業深圳市紫米穀網絡科技合夥企業的GP也是於菲百分百持股的天津葆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即深圳市紫米穀網絡科技合夥企業持有的10%迅雷大數據公司股權的投票權也由於菲掌握;另外一家天津市瑞趣科技合夥企業的股東里有疑似於菲的親屬於蕾。因此,於菲至少掌握了迅雷大數據公司40%的投票權和決策權。
值得關注的是,公告指出,於菲通過明顯不公平的協議獲得上述歸屬於菲的股權,卻並未在獲取股權時實際履行任何出資義務,也就是說,於菲未實際支付一分錢就獲得多家公司的股份和控制權。而迅雷支付1000萬元以及免費3000萬的迅雷UV流量和迅雷免費品牌授權,卻僅僅持有28.77%的股權,而且無任何董事會席位。
公告稱,目前,對於事件相關人員是否涉嫌違規操作及利益輸送,迅雷表示會請相關執法、監督部門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