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

記起思哲兄在書展中的 Web 2.0 研討會中提及時裝尚未被人 Web 2.0 化時,我心想,天啊,又一個豆瓣嗎?

曾幾何時,Web 2.0 成了「創新」的代名詞。Web 2.0 興起後,各種新的商業模式﹑市場理論接踵而至,甚至設計風格都有 2.0。但是近年來大家已再難發現有新意網站,我這個 Web 2.0 愛好者幾乎被悶死。也許,創意會被熱情燒盡,現在已成殘燭; 也許,人們變得更聰明,經掌握了 2.0。以我的觀察,Web 2.0 網站已經去到「萬變不離其宗」的境界,3 條公式吃通全世界。今天我就介紹一下這三條 Web 2.0 網站公式吧。

(PS: 剛剛修復了一個回覆的 Bug ^^ )

1. 用戶產生內容法
用法: 產品列表 + 評分 + 留言
例子: aNobii(書籍), 巴哈姆特(遊戲), last.fm(音樂), Yahoo!HK 去邊度(飲食)
盈利: 廣告﹑資料出售為主。
點評: Web2.0 時代的垂直門戶,技術要求及營運成本都不高,是三者之中最「保本」的。網站內容由用戶產生(UGC),價值在於協助網友發現新事物及作出購買決定,當市佔率及用戶數夠多時自然會有廣告。此類網站宜深不宜廣,即應先專注於某領域,待時機成熟後方作擴張。

2. 軟件線上化
用法: 就是為單機軟件開發個網上版,然後宣稱「無須安裝」,「隨處可用」及「在線協作」。
例子: EditGrid, 37signals, Google Docs & Spreadsheets
盈利: 2% 付費用戶為主,幸運者可被收購。廣告﹑出售資料等次之。
點評: 技術是三者之中要求最高,但市場相對成熟,又有前車可鑑,可避免走彎路。如EditGrid所說:「產品夠好總會有人付錢」。行業標準是只有 2% 的人會付費,但這並不代表 98% 的成本花在免費用戶之上,因為付費用戶的使用率會比一般用戶高。當你真的夠好時,付費的可能是 Google。注意並不是所有軟件都有這個市場,大概沒有人想在 Web 上用 Photoshop 吧?

3. 社會性網路 (即交友網站…)
用法: 用法甚廣。主流為 BSP + 討論版(又稱小組﹑社區﹑圈子﹑XX吧) + 好友列表。另可配搭 虛擬物品。
例子: MySpace, Facebook, imix
盈利: 幾乎只有廣告,技術容許的話可售虛擬物品。
點評: 三者之中難度最大,沒有大量資金投入難以成功。詳見: SNS:吃力不討好的事業

練習題: 思哲的 Fashion Web 2.0

(啊… 啊… 啊… 原標題是 「思哲的Fashion 2.0」 …. 啊 … 耳嗚中 …. 我已經患上 2.0 厭食症…. 別再提起 2.0 … 啊…. 分手吧 …. 啊….)(無盡的痛苦中)

思哲所想的應該是第 1 式吧,讓我們一起分析一下。一式的價值在於「協助網友發現新事物及作出購買決定」。由於 fashion 沒有 ISBN,分類亦不如書籍電影般直觀,所以執行方面會有一定困難的。由於沒有統一的識別方法,同一項產品可能被提交兩次。不能分類就無法用做出準確的統計,也就不能借助用戶的數據(如評分或留言等)去協助網友作出購買決定。雖然可以使用 Tag 來分類,但 Tag 是種比較主觀的分類法,過份依賴 Tag 來分類將令網站變得極無效率。提交一項新產品的門檻亦因此種種而大大提高。換句話說,這將會是一個「能Share不能Search」的網站。

問題不是不能解決,就是難啊… 所以這個項目是不合格的。

讀完全文,大家覺得怎樣啊? 這三式放諸四海皆準,可操作性極高,用以分析新人舊事更佳。針對香港市場的 Web 2.0 網站近乎 0,只要你肯做,執行力又不會太差的話,一日三餐應該不成問題的。當然前題是要押對市場,選對方向啦… 如果你不介意市場小了點的話,可以試試啊。

很沒新意就是啦…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