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香港的討論區繼續熱談誰是下一個(會被一哥逮捕的)奇拿,當大陸的論壇繼續以貼相和寫文來雪中送暖,美國的博圈卻投入了另一個更震憾的話題:就是
微軟以四百四十六億美元巨額收購雅虎。當我打開 Google Reader,十居其九的文章都是在說這件事,
熱切的程度不亞於香港人前幾天在全民等新相的心。(見右圖)
赤壁之戰震憾,因為微軟和雅虎都是昔日 IT 界的一哥,先後稱霸九十年代末和廿一世紀初,但同樣都被後起之秀 Google 趕過,所以不得不像三國演義裡劉備與孫權一樣結盟,與曹操打場赤壁之戰。微軟有 MS Office 這頭 cash cow,水頭充足,但新產品卻每下愈況。Vista、Live.com 和 Zune 都似是一個 Hype 多個似是下一個 cash cow。不過不打緊,有錢大晒。
而雅虎作為網際的二哥,縱使有 Y! Mail、Y! News、Flickr、del.icio.us 等產品,但因為
被 Google 壓著勢頭的關係,加上銀兩相對不足,所以今次卻是個弱者。身份因而有點不同,做了被拼購的對像,而不是與微軟平起平坐的盟友。
這個結盟會否成功?如果合拼的原因只是為了隊瓜現時的 Google,那就註定失敗。當你搞惦晒所有 M&A 的煩事,打算重整旗鼓去對付 Google 的 Online Advertising 市場時,人地可能又已轉了幾云策略,放甩你幾條街了。可惜
Steve Ballmer 的信中就講到明自己收購雅虎的原因就是要跟 Google 口水尾爭其 Search & Online Advertising,仲話 "...Together, we’ll create a company that is in a much better position to compete against an increasingly dominant player in this market... ...". Oh well,這本是遠景的問題,而不是能力的問題。M&A 可能或可以提升能力,但不會對遠景有幫助啊!唉!
我反而覺得 Google 的確有曹操當時那挾天子以令諸侯的風範。誰是天子?就是
時代雜誌 2006 選出的風雲人物:你和我。在 Web2.0 時代,人人都有發聲權,而且人人的聲音都有同等的機會被聽到。影響力也因而不再只集中在幾個人/集團身上。權力分散到在每一個人上,人人都有機會做話事人(天子)。Google 的主業就是集中火力照顧一眾網民,以 Searh、Gmail、RSS Reader、Adwords/Adsense、YouTube 等方便你和我全力做(局部地區性的)話事人。目標、定位簡單清晰,服務吸引、易用,自然受大家擁戴。
"Important People" vs. "Passionate People"Google 是挾人民力量上位,而不是像傳統媒體般要靠星級發言人。前幾天 Seth Godin 在其文章 "
The Hyping Point" 就說過 "Ideavirus didn't spread because 'important' people endorsed and promoted it. It spread because passionate people did." 他說的 "Passionate People" 就是 Web2.0 內的每一個人。那些所謂 "Important People" 之所以(通常)影響力較強,並不是因為他們說的話較有份量,而只是因為他們識人較多/較多人識,所以他們說的話傳得遠/廣些。現今科技發達,每個人所發你訊息都已有一定程度的遠和廣,所以人人都有機會做天子。或者以近日的「豔照門」事件來說,人人都有機會做「奇拿」。
奇拿效應庫老師提出的「
奇拿效應」說:「Web 2.0時代,人人都可能是奇拿。」但進一步說,人人
同時都可以是奇拿。任何一個人只要拿到其中一幅相,他/她已可以取代本來的源頭,自己向網絡發動同一個浪。就算本來真正的源頭沒了,還有千千萬萬的人可以同步「繼位」做下一個奇拿。至於大家電腦載著的真的是陳冠希當初拍的原裝正版還是加工、合成或已打格版?嘿!那又有甚麼分別?哲學上,所有 copy and paste 過的東西,甚至所有經過網絡傳輸過的東西也早不能再當是同一件東西了。在我電腦中所載著的只是我的電腦根據另一端傳過來的數碼訊息重組出來的圖像。
香港當權者可能就是有這個想法。所以鄧一哥便親自(求其)拿下幾個「有相人仕」就當他們是(下一個)奇拿,並莫須有地立即收監兩個月,儘管講到明他知道他們並不是源頭。鄧一哥愈高調和橫蠻,只是愈顯得他們
對這新世界的無知和恐懼。
其實希望鄧一哥看清楚誰是真正的幕後黑手。如果要算「始作俑者」,那就只得一個人,就是陳冠希自己。是他拍下並收藏這些照片在先。是他傷害那些女星在先。試問問眾女星是不是全都是心甘情願讓他拍下這些照片?就算每一個都是心甘情願,那又是不是每一個都同意讓收藏這些照片?尤其是當她們知道另外還有六、七個人 / 1300 張相之後?究竟哪時陳冠希才會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
延伸閱讀:微軟:
正式 Press ReleaseTechCruch:
Steve Ballmer 致全體員工的信New York Post 一年前的獨家報導:
Bill's Hard DriveValleyWag Explainer: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YahooReadWriteWeb:
Microhoo! What Does it Mean for Users?Official Google Blog:
Yahoo! and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Seth Godin:
The Hyping Point五師兄字:
上傳?橫傳?網朋友?朋網友?庫斯克的床:
奇拿效應庫斯克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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